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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号

         

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第_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级高新区)的认定和管理,促进 市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20〕7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61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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