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行政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行政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局):面对入世,在出版物市场准入方面,根据出版物分销服务逐步放开的承诺和先内后外的原则,我国政府做出了以下承诺:3年内逐步放开书报刊的分销服务。加入 WTO 1年后,外国服务提供者可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五个经济特区和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郑州、武汉等8个城市设立中外合资的书报刊零售介业。其中在北京和上海,零售企业不超过4家,其余地区不超过2家,在北京设立的零售企业中的2家可在市内设分店。加入2年后,开放所有的省会城市及重庆市和宁波市,并允许外资对零售企业控股。加入3年后,取消对外资从事书报刊分销服务企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