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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集中体现法律之艺术性

     

摘要

1612年11月10日,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以"法律以理性为本,朕和其他人与法官一样有理性"为由要亲自当一回法官,大法官柯克反驳道:"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柯克这句话之有名,不仅在于反驳国王之勇气,更在于他一语道破法律的真谛: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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