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理论学习》 >浅谈完善所有制结构寻找公有制实现形式应确立的几个认识问题

浅谈完善所有制结构寻找公有制实现形式应确立的几个认识问题

         

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为此,我们必须确立几个认识。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是我们完善所有制结构和寻找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客观依据所有制问题,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它究竟采用怎样的结构和什么样的实现形式、要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建国后,我们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是因为它适应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一定规模的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这一伟大变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激发了劳动群众高昂的社会主义建设热情。但是,我们在取得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的成功之后,头脑发热,忽视了我国的国情。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的20多年里,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犯了"急性病"和"穷过渡":在农村,急于将互助合作性质的高级社拔高为"一大二会"的人民公社;在城镇,急于将集体经济提升为国有经济或者成为事实上的"全民",排斥、限制、甚至企图消灭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连"炸油条"和"磨豆腐"这种小规模的零散经营也必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