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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效应评估——以泉州银行为例

         

摘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加强资本监管和提高银行业流动性监管标准达成共识。并形成了最新的监管改革方案巴塞尔协议Ⅲ监管框架。中国银监会借鉴最新巴塞尔协议并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提出了资本定义、杠杆率、贷款拨备比率和流动性指标这新的四大监管工具。本文介绍新四大工具的含义及意义,运用其对泉州银行进行测算.评估新监管指标的实施可能对该行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监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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