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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供销社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定之浅见——与曾本良同志商榷

         

摘要

《会计之友》1988年第二期刊登了湖南省邵阳市供销学校曾本良老师的《对现行供销合作社会计制度的商榷》一文,(以下称曾文)读后对曾老师的改革精神非常钦佩,现就曾文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谈点浮浅看法,供探讨: 一、曾文对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建设基金”借出或联营投资时以“借出资金”或“联营投资”帐户核算,同时由“建设基金”转入“公积金”,认为如此核算似有蛇足之嫌令人费解云云。其理由是:资金使用的条条框框和某些清规戒律已开始突破,流动资金固定资金的界限已合并为公积金,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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