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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购盗伐林木者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摘要

前不久,北京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了一起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的案件,违法人王某受到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该市首起因收购盗伐林木被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为森林公安部门今后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了很重要的实践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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