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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起发生在林改后的非法采伐林木案件的定性问题

         

摘要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木所有权由模糊的集体所有转变为农户所有,应该说.林改后发生的非法采伐林木案件的性质根据被采伐的林木的权属似乎不难判断.但是,在一些地方,由于林改制度不够落实、措施不够完善、程序不够规范,加之相关法律和政策之间衔接不够紧密,这些案件的性质往往不是那么容易认定.下面,笔者就一起发生在林改后的非法采伐林木案件的定性作一分析.

著录项

  • 来源
    《森林公安》 |2011年第1期|27|共1页
  • 作者

    冯锦华;

  • 作者单位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行山分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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