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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技术指导费如何纳税?

     

摘要

日本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合资C公司,合资C公司通过使用许可协议的方式获得了日本A公司的一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在支付了使用许可费后,合资C公司又要求日本A公司派技术人员至中国境内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此,合资C公司与日本A公司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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