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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白酒企业呼吁取消从量消费税

     

摘要

2001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酒类消费税的征收办法和税率。在原从价征收的基础上,再对每斤白酒从量征收0.5元的消费税。该政策初衷是扶优、扶强、做大白酒规模企业,遏止、打击小酒厂或地下手工作坊,规范行业管理,优化白酒市场。但是,根据笔者了解,该政策执行3年多来,非但没有将小酒厂从市场中挤走,反而使其依靠该项政策,抢占了大众消费市场。相反,生产中低档白酒的规模企业却面临微利或亏损境遇,步履维艰。严峻的现实与出台该项消费税政策的初衷大相径庭,是该到了重新审视、改革或者取消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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