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国外核新闻》 >西德和美国核事故责任比较

西德和美国核事故责任比较

             

摘要

【西德《原子经济》1988年第12期第594页报道】 1988年8月22日,里根总统签署了一项法令。该法将美国核电厂核事故后果的责任赔偿额提高到约70亿美元。美国的现行核事故责任法是1957年制定的。它规定的核事故后果责任赔偿额只有约7亿美元。据美国人讲,这7亿美元来自两方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