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大经贸》 >外经贸部 海关总署 国家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出通知 出口商若不及时应对将造成巨大损失

外经贸部 海关总署 国家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出通知 出口商若不及时应对将造成巨大损失

         

摘要

《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877号)发布以来,旧机电产品进口无序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对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生产安全,起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日前,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执行情况,发出补充通知:一、为加强对重点旧机电产品的管理,对涉及生产安全(压力容器类)、人身安全(电器、医疗设备类)和环境保护(工程及车船机械类)的旧机电产品及配额、特定、集中登记的旧机电产品(包括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