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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对成品油走私说“不”

         

摘要

1998年2月,深圳海关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连续查获10宗涉嫌走私成品油案件,查获成品油9055吨,价值人民币2300多万元。从当天查获的5宗案件来看,运载涉嫌走私成品油的船舶多为往来粤港,专门从事成品油运输业务的中型油船,这些船上均有正规单证(正本或副本)或海关预申报单等,表面看手续较齐全,但经海关审核,这些单证均为冒用其他企业之名,如"昌××"号、"南××"号、"丰××"号等油船,随船单证都是货主冒用其他企业名义将单证交给船方后运油进口的。据船员供称,涉嫌船舶采用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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