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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部分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探讨

         

摘要

行政单位一直以来在会计核算中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自2014年1月1日起,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然而,究竟哪些经济业务和事项适用于权责发生制,如何运用新设置的科目进行核算,是当前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面临的一个问题。本文试图从行政单位当前的实际情况和一些经济业务事项分析情况出发,探讨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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