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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期未满 保证人无责

         

摘要

【案例】赵某向刘某借款3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5%,借期一年,金某为此款担保,刘某将借款当即给付。后赵某意外去世,刘某多次向赵某的法定继承人赵某儿子协商借款归还事宜,但他对还款态度反复,且担保人金某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刘某觉得虽然借期未满,但其债权面临很大风险,故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儿子还款,金某承担担保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金某在本案中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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