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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纠纷应先确权

         

摘要

江苏省姜堰市梅垛乡读者严某来电:我建屋后有部分没用面积。一直没办理土地使用证.近来王某占用这部分土地铺了一条水泥路。请问:我能要求王某停止侵占.并退还土地使用权吗?答:要解决该问题必须先行确定争议范围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你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够明已建房面积土地使用权属于你.不能证明王某所占水泥道路土地使用权归属.你剩余没用土地因一直闲置.土地使用权应收回集体,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归属应经政府有关部门先行确权.在确权之前.你无权要求王某停止侵占.退还越界部分土地使用权.并恢复土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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