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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担保合同需“五戒”

         

摘要

<正> 一、戒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便盲目签订担保合同,等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负连带责任时,悔乙已晚。 二、戒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因为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

著录项

  • 来源
    《农民科技培训》 |2004年第3期|29-29|共1页
  • 作者

    刘林;

  • 作者单位

    江苏省东海县 222311;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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