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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触电身亡供电公司是否担责

         

摘要

【案情】 2012年10月21日,家住江苏省大丰市大中镇海丰村村民蒋某年仅两岁的儿子蒋某某在床上玩耍时,误触电源插座不幸触电身亡。事发时,因蒋某夫妻均在外地打工,孩子交付奶奶照料。当地公安机关经现场勘察,在事发地点的床上发现缠绕的电源插座、断裂的收音机天线等物件,经法医鉴定,蒋某某的死因为触电身亡。因同供电公司协商未果,2013年3月20日,蒋某夫妻向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供电公司未尽到安全供电的义务为由,要求供电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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