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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外国优先权中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提交

         

摘要

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依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该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获得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目前由于电子申请和电子交换途径的实施,副本的提交有多种方式,笔者将对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提交方式进行梳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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