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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考虑监测和物料衡算的环境保护税税基核定方法

     

摘要

2018年开始实行的环境保护税政策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而税基核定的准确性直接关系着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效果.通过比较以在线监测数据核算的和以物料衡算核算的J市A钢铁厂SO 2排污费,探索环境保护税税基核定的方法.研究发现:2014年,J市A钢铁厂监测得到的SO 2排放量为364.91 t,被征收的排污费为43.79万元;根据物料衡算得到的SO 2排放量为4626.00 t,其应缴排污费为584.46万元.排污申报数据存疑的原因是高炉虚设排污口.为确保环境保护税税基核定的准确性,设计了一种同时考虑监测和物料衡算的环境保护税税基核算方案.

著录项

  • 来源
    《环境污染与防治》|2019年第5期|608-610|共3页
  • 作者

    杨喆; 李涛; 杨松柏; 马中;

  • 作者单位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山东 青岛 266071;

    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 ,河南 开封 475004;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北京 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北京 100872;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物料衡算; 环境保护税; 税基;

  • 入库时间 2022-09-01 16: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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