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环境经济 》 >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可否有这些考虑?

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可否有这些考虑?

             

摘要

一、公益诉讼赔偿金归谁所有?《民事诉讼法》和新《环境保护法》只规定,符合公益诉讼法定条件的原告,享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但没有明确原告是否可以请求金钱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当一项环境行为既损害环境公益又损害环境私益时,环境私益的受害者可以通过提起环境私益侵权救济之诉,要求得到赔偿或是补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