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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离婚判决的不当性及诉讼程序的改革启示

         

摘要

婚姻法律关系以婚姻感情作为基础,具备一定的特殊性.原告方提出起诉并要求离婚时应向法院证明与被告感情出现破裂,生活具备一定的难度.法院有权对婚姻情况进行公证裁决,确保多有离婚判决均公平公正,禁止不当性判决出现,这就要求对目前的离婚涉审判制度以及长期或者远期的离婚诉讼程度进行有效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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