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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之完善

     

摘要

2014年3月我国《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废除了货币出资比例、最低注册资本额、验资程序及出资时间的强制规定,有利于资本的自由流通,但同时大幅降低了公司和股东的失信成本,使公司债权人的知情权难以保障.本文分析了认缴资本制度的现状,结合公司资本制度变化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产生的影响及债权人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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