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电梯工业》 >太原:电梯维保企业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太原:电梯维保企业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促进电梯维护保养行业的健康发展,1月20日,市物价局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做好电梯维护保养行业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电梯维护保养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