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地理教育 >地理课堂中利用“案例”教学探讨

地理课堂中利用“案例”教学探讨

     

摘要

一、案例教学法与地理案例教学法案例也称为个案、个例、事例或实例,最早属于医学领域,后来广泛运用于法学、军事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案例教学法是由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langclell 1826—1906)首创的。它也称个案教学法,是指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来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分析、研究,以提高能力的方法。

著录项

  • 来源
    《地理教育》|2013年第z1期|77-7778|共2页
  • 作者

    邓廷英;

  • 作者单位

    重庆市璧山中学 40276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