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经济工作导刊》 >国有产权虚置浅议

国有产权虚置浅议

         

摘要

正 对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我国实行全民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监管的管理体制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的管理体制。全体公民把资产所有的权利委托给国家作为所有者,由国家行使所有者权利,并只承担有限责任;把约束权委托给各级政府,由各级政府代理行使监管权;而经营者受国家的委托代理经营企业,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这种委托代理的体制下,国有产权虚置,即国有资产所有权益未能得到很好的保护成为突出的问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