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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谈幼儿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担责的法律判定

         

摘要

在幼儿伤害事故中,家园之间纠纷不断,甚至对簿公堂,都不肯为幼儿受伤担责。那么在幼儿伤害事故中,如何判定幼儿园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呢?《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了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承担侵权责任须具有过错,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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