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幼儿教育》 >纠正幼儿不良行为不应放弃惩罚

纠正幼儿不良行为不应放弃惩罚

         

摘要

惩罚是一种与奖励相背的教育措施,它不等于体罚。现在许多书刊中都谈到教育幼儿要耐心细致,要讲道理,切忌采取命令或惩罚手段。其实并不尽然。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就说过:“凡是使用惩罚能够有益处的地方,教师就应当使用惩罚。”我在做小班的保教工作时,针对刚入园的幼儿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娇生惯养,自私、任性、缺乏同情心等现象,又考虑到他们的年龄特征,适当运用惩罚这种教育方式,以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小卫在家里是独占好吃的、好玩的,刚进园时,他像在家里一样,总认为“凡是我喜欢的都应该是我的”,因此不是动手抢玩具,就是大哭大闹,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