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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对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原则的体现——解读《残疾人权利公约》系列之六

         

摘要

一、残障妇女儿童为什么需要特别保护 妇女儿童由于生理、社会发展所形成的社会分工和社会阶层划分,在一个社会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社会地位.根据2014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鉴》中的主要数据简报,我国14周岁以下的残障儿童有78.6万人,占整个数据人口的2.8%.整个持证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女性1121.9万人,占比39.9%.残障儿童和残障妇女数量多,需求迫切,需要特别扶助政策.特别是残障儿童,如果为其提供及时的介入、治疗、康复和学前教育等服务和相应保障,将极大成度上降低其损伤的严重程度,提高其生活质量,减少其成年后的社会照料成本,所以"早期投入一块钱,成年节约一百元"的保障和服务理念需要达成社会共识.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残疾人》 |2015年第8期|50-51|共2页
  • 作者

    李敬;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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