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与中国古代审美体验

         

摘要

“乐(lè)”是中国古代审美体验论重要的理论范畴。其美学意蕴有三:是审美过程中主体的审美愉悦感的重要体现;是对中国古代以诗、乐(yuè)、舞为代表的艺术创造或审美活动所引发的主观感受和情感体验的重要理论提摄;是审美体验活动之高级阶段审美主体的超越性精神体验的表征。“乐(lè)”作为审美体验,贯穿于审美体验活动的全过程中,并呈现为“即身”之乐、“会心”之乐、“神游”之乐三个依次递进的不同体验层次。就其审美体验中所蕴含的超越性而言,“乐”又主要呈现为以“和”为旨归的儒家之“乐”境界、以“妙”为旨归的道家之“乐”境界和以“圆”为旨归的禅宗之“乐”境界。“乐”比“美感”更适用于描述中国古代的审美体验活动的层次性、超越性以及对审美境界的不懈追求,因而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与美学特色。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