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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民刑交叉的冲突与衡平--以非法集资破产案件为例

     

摘要

关于非法集资案件刑事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问题,我国现行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的处理缺乏统一的适用标准,存在“先刑后民”“刑民并行”程序选择冲突以及受偿范围不一、受偿效率失衡、债权清偿顺位不同等实体处理难题,破产债权人、刑事被害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屡见不鲜,损害了司法权威。从理念、实践操作双角度探析破产民刑交叉案件冲突的主客观因素,从法理基础、法律规范、司法实践、功能实现四维度对采取“桥归桥、路归路”模式进行证成,即刑事程序和破产程序分别独立进行,将刑事追缴退赔纳入破产程序统一处理,构建刑事程序和破产程序相协同的处置机制,以平衡破产债权人与刑事被害人财产利益的救济,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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