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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调查权

         

摘要

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双方,都是国家机关,都有调查权但是双方的调查权并没有发挥同等的实效,实践中由于被调查单位认为行政机关已经做过调查了,检察机关再去调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不配合调查,这就给检察机关的调查带来很大的阻碍。因此给检察机关调查权提供上位法依据,赋予检察机关调查权以强制力,使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获得实质的平等地位,保障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挥百分百的实效就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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