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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及其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澳大利亚、冰岛和瑞士三国案例分析

             

摘要

分析了澳大利亚、冰岛和瑞士三国建立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的历史原因,以及该制度的基本特征,考察了三国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在分析现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表明:企业年金资产要独立于雇主企业和政府,这是建立良好治理结构的前提;增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竞争性、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是提高企业年金投资回报率的有效手段;审慎和恰当的政府监管是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条件;在适当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投资回报率仍是企业年金最重要的目标。从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和稳健性四个方面评估了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的作用,从而得出: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不仅实现了全面覆盖,而且在保障养老金制度可负担、可持续和稳健性的同时较好地实现了充足性的目标。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实证分析了澳大利亚和冰岛两国企业年金发展和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的协整关系:澳大利亚的企业年金发展和金融发展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而冰岛企业年金发展是该国金融发展的格兰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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