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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晚报社被诉新闻侵权案始末

         

摘要

最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涉及到南宁晚报社以及该报记者符显略和通讯员陈德林的名誉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991)兴民初字第233号民事判决。 这场官司,是由于《南宁晚报》刊登了记者符显略和通讯员陈德林采写的批评谢连合虐待打骂其年近8旬的老父亲谢星南而引起的,先后持续了近三年。在审理过程中,已先后有4位当事人和证人离开了人世:谢连合状诉南宁晚报记者的一个多月后,其父谢星南即病逝;另外,有两男一女向南宁晚报记者提供证词的老人(其中一人在一审中曾两次出庭为南宁晚报记者作证)也在二审判决前病故。这场官司,不仅是南宁市首例经法院判决的新闻官司,也是广西首例二审法院全盘推翻一审法院判决的新闻官司。由于该案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因而,引起了广西乃至全国新闻界同行以及司法界人士的关注。在一审判决南宁晚报记者败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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