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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新式农业金融

         

摘要

中国新式农业金融机关的发端可上溯到19世纪末,北伐以后,专业的农业金融机关开始出现,并很快为官僚资本所控制,最后完全被官僚资本所垄断。官僚资本不只助长了农村封建势力进行商业投机,其本身即是直接从事更大规模的商业投机者。所以广大农民不仅不能从这些金融机关得到实质性的帮助,并且还要受到层层盘剥,生活依然十分痛苦,广大农村贫困落后面貌仍得不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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