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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二年查办彭理寄顿家产案

         

摘要

彭理(1770—?),曾任湖北武昌知府,调任云南,再升湖南岳常澧道。乾隆四十一年(1776),暂署湖南辰永沅道,旋升授广西臬司,赴京陛见,因其年老力衰,乾隆帝以其不胜臬司之任,降旨以京堂补用。随后,彭理即以典卖价值四千四百余两银之房产缴抵应赔官项二万六千余两,并称此外别无房产。由此引起了乾隆帝的怀疑,于是传旨密查彭理有无寄顿财产之事。经查,彭理虽无重大寄顿情事,但乾隆帝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威,仍将其撤职了事。该组史料选自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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