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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杭嘉湖地区役制的演变

         

摘要

明代的役制很复杂。《明史·食货志》是这样记载的: “役曰里甲、曰均徭、曰杂泛,凡三等。以户计曰甲役,以丁计曰徭役,上命非时曰杂泛。皆有力役,有雇役。府州县验册,丁口多寡、事产厚薄,以均其力”; “役法定于洪武元年。田一顷,出夫一人,不及顷者,以他田足之,名曰均工夫。……黄册成,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里分十甲,以上、中、下户三等,五岁均役,十岁一更造。一岁中,诸色杂目应役者,编第均之,银力从所便,日均徭,他杂役曰杂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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