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长白学刊 >破产财产范围评析

破产财产范围评析

     

摘要

破产财产构成范围在时间标准上分为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两种立法模式;在空间标准上则分为属地主义和普及主义两种立法模式。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互相参照。我国新破产法在破产财产构成的空间标准上,采取相对的破产普及主义,但普及主义应成为我们立法追求的目标。在时间标准上则采取膨胀主义立法模式,为我国破产立法确立了正确的立法原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