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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中《民法通则》的运用

         

摘要

人民法院是我国唯一的审判机关,它在审判涉外民事案件时,总要涉及到运用冲突法规范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8章的法律条文都是冲突法规范,它们都是人民法院审判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但是,在我们参阅的关于涉外民事案件的大量法院判决中,却未发现一个法院判决是援用《民法通则》第8章的法律条文作为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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