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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财产:管理费用≠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

     

摘要

2004年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29条的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一规定仍然出现在民政部网站最新一版的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中,同时也为多地民政所使用。但随着公益从业人员专业化发展、基金会行政成本的增加,前述10%的规定成了基金会发展的一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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