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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视域下政府责任分析——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为例

         

摘要

新国标实施一年多来,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着消费者对国家标准认识不够、生产销售环节缺乏必要监督、交通管理环节日常督查不严以及缺乏职能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从增强消费者对新国标的认识、强化生产销售环节监督、加强交通管理环节日常督查以及建立多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斩断非国标车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链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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