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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滴滴, 一个垄断嫌疑人的自我洗白

         

摘要

本文将通过揭示滴滴平台“运输服务承运人”与“信息中介”的双重身份,明确城市出行领域中“运输服务”与“信息服务”这两个相互独立的相关市场,从而对滴滴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观点提出质疑,并呼吁竞争执法部门对滴滴与优步合并后城市出行信息中介服务市场的竞争状况以及滴滴潜在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展开调查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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