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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主义面临的法外困境及其克服

             

摘要

近期,海口上坡下村放火案被告人陈满、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被告人曾爱云、莆田抢劫杀人案被告人蔡金森等4人,皆因证据不足,被依法宣告无罪。铁的事实表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自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到司法实践,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要确保该项改革落地生根、全面实施,除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外,还应重视法律之外的制约因素并努力加以克服。一是保守畏难的思想观念。该项改革对多年形成的办案习惯进行矫正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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