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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编办关于整顿规范市直具有中介性质事业单位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04〕2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监察局市编办关于整顿规范市直具有中介性质事业单位的意见》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市监察局市编办关于整顿规范市直具有中介性质事业单位的意见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监察厅关于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4〕14号)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发〔2004〕7号)精神,我们对具有中介性质事业单位进行了认真清理,在反复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整顿规范市直具有中介性质事业单位提出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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