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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所见秦的粮价与百姓生活

         

摘要

战国后期秦国至秦王朝时期,粟米的官定价格均为每石30钱,市场价格则会在此基础上有所波动。每石1600钱等奇高价格只是短时期内出现的特殊情况,不宜将其视为秦粟米价格的常态。以产量租率为参照,当时粟的平均亩产应在4.5石左右。再以30至40亩计算实际耕种面积,去除田租和口粮消耗,一般小农家庭年均可自由支配的粟米在12.9至37.2石之间。这种农田产出结余一般不会超过2000钱,甚至可能不足200钱。对于以农田产出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小农家庭而言,他们的生活压力不会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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