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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意见(试行)

         

摘要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通过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参合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形成多重保障机制,提高参合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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