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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制度分析

摘要

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实现了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模式的创新,也开启了全国金融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之路。准入新政在改变制度变迁模式、实现增量改革、突破改革"路径依赖"的同时,改革的实践则表明,新的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仍存在未能摆脱"诺思悖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根植于农村的属性弱化、竞争力不足以及大规模偏好等问题。为此,应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的准入之门,以利率市场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吸引资金流向农村;以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的监管机制保护农村小型金融组织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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