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遵义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人民政府关于冉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冉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摘要

<正>遵府任[2021]44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民政府决定:冉颖同志任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遵义市知识产权局)食品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吉桃同志任遵义海龙屯文化遗产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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