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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危险路段)名单的通知

     

摘要

<正>舟政办函[2019] 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城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遏制重点行业领域有社会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各县(区)政府、相关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排查、确认并上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舟山蓝天水产有限公司等15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危险路段)予以挂牌督办(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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