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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乡镇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

     

摘要

<正>宿政办发[2017]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宿州市乡镇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已经2017年11月1日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8日宿州市乡镇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人民政府决策行为,提高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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